沃利斯•辛普森 (Wallis Simp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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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利斯·辛普森(Wallis Simpson),本名贝西·瓦利斯·沃菲尔德(Bessie Wallis Warfield),出生于1896年6月。这位美国社交名流最广为人知的事情,是她成功的用个人魅力迷倒了爱德华八世,后者为了她放弃了皇位。

她一共结过三次婚,第一次是在1916年,与美国海军军官温·斯宾塞(Win Spencer).当她遇见爱德华八世时,她还是欧内斯特·辛普森夫人。爱德华加冕时,瓦利斯与辛普森离了婚。作为一个两度离婚的女人,她的名声在保守的英国政府中引发了极大的争议,最后爱德华八世不得不在1936年放弃王位。他们于37年结婚,被封温莎公爵夫妇。在他们的婚礼上,辛普森穿着一件梅英布彻(Mainbocher)定制的灰蓝长礼服,颜色是他特别以她颜色命名的“沃利斯蓝”,与辛普森夫人的蓝色双眼互相映衬。

辛普森是时尚的终极信徒,十分注重穿衣打扮。“我不是一个美人,我身上没有什么地方能让人观看的,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比其他人穿的更出色。”社交名媛(Jacqueline de Ribes)谈起她的优雅风格时说,“她很时髦,但绝不显得随意。许多其他美国社交名媛像芭比·佩利(Babe Paley),穿牛仔裤也能显得时髦,但温莎公爵夫人绝对不是这种人。”沃利斯喜欢穿着能展现其纤细腰身的裙子。摄影师赛西尔·比顿(Cecil Beaton)认为她:“就像路易·威登旅行箱那样完整无缺。”

辛普森喜欢建筑线条般的简约(她曾让设计师们不要在衣服中加入口袋),但同时又喜欢一些不同寻常的扭结,或者带有大胆的对比元素的衣服。纪梵希曾经设计过一条绣有猴子的裙子,而且她也穿过夏帕瑞丽和达利合作的那条著名的龙虾裙。她喜欢佩戴公爵送给她的珠宝,简单利落的长袍搭配闪闪发光的胸针或者手镯。其理发师亚历山大每天会给她把头发弄成顺滑光亮的样子“连一只苍蝇都能从上面滑下来”

辛普森收藏的高级定制礼服读起来像一张洗衣单,但她与的迪奥时装屋的马克·伯汗(Marc Bohan),还有纪梵希一直维持着良好的友谊。迪奥曾经为她创作了一件小黑裙,而在爱德华八世的葬礼的前一晚,纪梵希熬夜只是为了了确保她雪纺头纱的长度合适。公爵去世后,她从公众眼中消失了。尽管也许不再过着以前那种沙龙社交生活,但她的风格并没有被遗忘。就如罗兰·穆雷(Roland Mouret)某次说的那样“无论你爱她还是恨她,这个世界依旧为她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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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ten by Bronte Naylor-Jones

Bronte Naylor-Jones is a self-professed fashion nerd based in Surrey, currently completing her degree in Fashion Journalism. She is devoted to old films, rose tea and continues her search for the perfect pair of ankle boots. Looking after the Catwalk Yourself Icons biograph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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